
1900年末,已經占據中國的皇位超過250年的清朝已明顯處于瓦解的邊緣。這情形讓人想起1860年,因西方野蠻人占領了神圣的京師,讓朝廷逃命流亡。但在1900年時,事情甚至比之前更糟:滿人祖先的故鄉,也是1860年朝廷避難之所,這時被日本和俄國人占領,而朝廷被迫逃到中國西北的西安。幸好,南方的都城南京并沒有如1860年一般,被國內的叛亂政府占領。此時叛亂者(拳民)成功地被朝廷拉攏。但該動亂已經被外國侵略者敉平,而清朝竟被強迫交出更為重要的領土(租界)給外國人,以使這些野蠻人不再繼續前進。結果情況可說比以往還糟。中央財政破產了,且由于輸掉一連串的戰爭,大部分可預期的未來收入都抵押給了外國。而國內的顛覆性運動爆發的頻率逐漸增加。當時這些都還能相對輕松地鎮壓,但他們也警覺到這些運動的威脅不僅針對在位的王朝,也包括歷時2000年之久的帝制。
然而,令人吃驚的是,就像1860年時那樣,1900年的清朝不僅設法存活,而且展現出新的爆發力,恢復相對強而有力的中央領導和有能力的行政部門。朝廷稱之為“新政”,在英文最常稱作lateQingreform(晚清改革)。滿人領導皇族接管了許多自19世紀60年代以來以自強之名在各省推動的計劃,但遠遠超越自強運動未觸及基本社會、政治和觀念結構的特性。即使新政在風格和步調上比1898年流產的百日維新更冷靜清醒,但也更為深遠且重大。
慈禧在1901年1月于西安,以光緒皇帝的名義,下罪己詔及發布變法上諭,用以宣示朝廷明察重大改變之需求,并承諾領導推行。變法上諭部分陳述如下:
世有萬古不易之常經,無一成不變之治法。窮變通久,見于大《易》……伊古以來,代有興革。即我朝列祖列宗,因時立制,屢有異同。入關以后,已殊沈陽之時。嘉慶、道光以來,豈盡雍正、乾隆之舊……
……殊不知康逆之談新法,乃亂法也,非變法也。該逆等乘朕躬不豫,潛謀不軌。朕吁懇皇太后訓政,乃拯朕于瀕危,而鋤奸于一旦……
……今者,恭承慈命,一意振興……渾融中外之跡……總之,法令不更,痼習不破;欲求振作,當議更張……朕與皇太后久蓄于中,事窮則變,安危強弱全系于斯。
“言路”開放至前所未有的程度,邀請所有的清朝人民提出對改革的意見。成立了督辦政務處,有系統性地處理并執行批準的建議。之后,直到1908年慈禧去世之前,有一系列的詔令要求政府和社會各個層面進行改變。
此過程于中途受到日本在1904—1905年的戰爭中驚人地擊敗俄國之刺激而加速。雙方幾乎在清朝的領土上作戰,明治日本出人意料地擊敗了列強之一,這為清廷開啟了新的希望,認為只要能讓內部團結就能恢復國力。在美國冒險作家杰克·倫敦(Jack London)的寓言中呈現西方這新一波“黃禍”想法,此敘述寫于1907年,但設定了一個70年后想象的未來:
1904年發生日俄戰爭,這時代的歷史學家勇敢地記錄到,該事件標志著日本進入了國際禮儀中。而這真正標志的是中國的覺醒……
中國迅速而令人注目的崛起,不是因為別的,而是因為其最好的勞動力質量。中國人是勤勞的良好典范。他們一直是如此。從純粹的工作能力來看,全世界沒有工人能比得上他們。工作對他們來說像是用鼻子呼吸。對他們來說,工作像是對其他民族來說到遠方流浪、作戰和精神冒險那樣。對他們來說,獲得辛苦工作的機會體現出自由。耕地和永無限制的勞動是他們所有的生活要求及其力量所在。而中國的覺醒給了其眾多人民不只是自由,而且是無限制地獲得勞動的機會,也獲得了最高級之科學機械勞動力的權利。
返老還童的中國!這只是中國繁榮興起的一步。
在倫敦的想象中,要對抗主宰世界、如此“覺醒”且勢不可當的中國,只能通過美國領導的細菌戰行動,用種族屠殺的方式來消滅所有中國人。
新政最終并未讓中國統治世界,也未解決其多重的問題。事實上,在很多方面加劇了社會緊張和政治上的不滿。但改革的意圖無疑是真實的,其影響很確實,其長期意義相當重大。這些改革代表了百余年來相對于國家掌控下之社會、經濟規模的政府萎縮過程——也許(其中有一些振蕩)從帝國史中期即可觀察到——出現了一個令人如此意外、突然之扭轉,以及決定性地轉向逐漸建立一個更具進取性、更強大的現代國家,這個過程將持續發展,至少到20世紀后半的毛澤東時代。
新政的首要目標是提升行政效率,并更明確地定義個別職位的義務和責任。幾個閑職即被廢除,當時幾個省的巡撫(包括四川巡撫)與總督之間因權責重疊而被認為是多余的。在中央行政體系之中,地位崇高的六部逐漸由內閣部門取代,類似于日本和其他代議政府之做法。戶部由“度支部”取代,總理衙門由更正式的“外務部”接替,而刑部轉變成“法部”,并建立“大理院”作為新司法系統的基石,該司法系統獨立于原本全權的行政部門之外。其他新設立的部門包括“商部”(對于2000年來表面上認為私有商業不值得有組織的政治支持和規范的帝國體系來說,是一個重要的轉變)、“學部”、“巡警部”(后來改名為民政部),以及設立“郵傳部”來由中央控管正在進行中而未協調的鐵路建設進程。
更為深遠的影響,是倡議改變清朝的基本結構,使其能培養公民與大眾參與政治,無可否認地,這是一個由君主主導,為了其本身及國家利益而推動的廣泛計劃。1907年設置了“憲政編查館”,并邀請長期力倡憲政體制的梁啟超自流亡的日本回來擔任顧問。1905年和1906年先后派遣高層代表去日本、美國、歐洲各國,學習其政治制度。代議議會的設立,也初步在地方、省級和中央層級訂下了日程表。
為培植工業化和商業發展,剛成立的商部尋求在各省及重要商業城市建立并整合商會。部分這些組織在世紀之交時就在地方上自主地運作,但1904年的章程則是正式認可并試圖標準化和規范商會組織。典型的清朝模式,是拉攏已存在且有效運作的社會機構,并推動其他地方進行模仿。到1909年時,整個帝國約有180個商會,將來自不同行業和家鄉的地方商人與工業企業家集合在一起,旨在學習和促進地方經濟活動。這些機構也受官方委托而成為介于地方行動者和政府間的溝通媒介。如同當時許多其他的革新,新的商會對于塑造“企業家”,這個國家所認可的新職業利益團體的過程是很重要的。
在軍事上,新政展現出朝廷致力創建一支強大、中央化的現代軍隊,用以取代破敗不堪的八旗軍和綠營軍,同時終于將太平天國時代地方軍隊的殘存部分收歸中央控制。為達此目的,清廷于1903年設立“練兵處”,由滿人官員鐵良和當時最有力的漢人實務官員袁世凱共同領導。作為李鴻章的門生,袁繼承控制了李的大部分淮軍,并在1901年李過世后,繼任直隸總督。在該職位上,袁世凱著手進行許多教育、工業、公共安全的西化改革,并在短期內組成20世紀初中國最有效率且裝備最好的“北洋軍”。在其高階軍官中,出現了許多民國初期最重要的軍閥。
在京師地區之外,練兵處設立了“督練公所”,用以督辦新式軍校的建立(常聘請日本的教習)以及地方層級、技術精密的“新軍”。這些軍隊的官兵主要從各省挑出,官是來自新式軍校的畢業生,而有很高比例的兵具備起碼的讀寫能力。面對中國明顯的國防需求,從軍在受過教育的精英間獲得一種新的聲望,而新軍人員的社會背景,也因此與西式新學堂中的平民學生相差不多。甚至,在這個具有防衛意識的時代,軍隊提供了新的晉升機會,并提供了一個社會地位向上流動的管道。就像企業家,近代軍人變成一群新的職業精英。
新政中最為打破傳統的部分是教育改革。1905年,正當日本令人大開眼界地打敗帝俄之后,清廷突然廢除了科舉考試,這個已持續千年,獲得官職和社會晉升的正統管道。朝廷下令在各地建立西式學堂取代其位置。1904年帝國中約有4000所這類學校,估計約92000名學生,到5年后增加到52000所,約150萬名學生。常常征用地方寺廟來容納這數以千萬計的新學校,以為當時精英表明打擊“迷信”之目的。過去以儒家文明之名而的作戰,現在則以西方、科學和保衛國家之名而起。
幾乎在一夜之間,新式學堂學位取代了科舉功名,成為獲得政府公職和社會地位最基本的資格。許多傳統士紳成員極力反對,而無助的古籍經典學者經過了畢生的努力學習,如今卻因事業前途突然從身邊被奪走而變得無所適從,成為改革派和大眾小說中的定型角色。然而,出奇的是許多傳統精英家庭很快地適應這重大變革,甚至在大刀闊斧廢除科舉制度之前,就已經采取預防措施,把至少一個有出息的兒子送到西式學堂。這個階層的男人們使自己成為西式學堂的教習,或進入其他新的、有前途的事業。據此適應方式,原本是科舉制度下的“士紳”努力在制度廢除時存續了至少一至二個世代。
新軍、學堂、警察、鐵路、擴編的行政人員、工業和通信之發展,以及其他新政改革的花費非常大。清政府在1900年前后的歲入,包括已經被用于庚子賠款的帝國海關,只占相當于國內生產總值的6%,這是一個非常低的比例。相較而言,2008年的美國,聯邦政府的收入接近國內生產總值的11%,而把聯邦、州和地方政府的收入加起來則超過30%。清朝預期要從哪里找到支持其頗具抱負之新事業的資源呢?最明顯的來源是向外國政府和銀行借貸。結果,在為了償付賠款和支付如工資等日常行政花費的大批借款之外,新政又增加新的沉重負擔,讓政府更加深陷債務問題之中。
但第二個資金的來源使政府展開財政重組。有一個長期的趨勢,至少從19世紀中葉的叛亂開始,各省在財政上獨立于中央,商品通行稅和其他擴大的商業稅一般由地方政府直接確定金額并征收,很少回報而更少交回中央。庚子賠款改變了這種情況,而就此種意義來看,表面上是好事。突然承擔了這么大的債務,中央政府別無選擇地要求各省為還債做出“貢獻”。例如,湖北省為了庚子賠款即每年撥出120萬兩。
振作的中央政府持續并擴張始于庚子賠款的重整過程。對各省制定一系列新的年繳稅收規定,并把許多獲利的自強運動工業、礦業、航線收歸國有,又在1909年對于各省實行“財政實況”加強審計制度,并在1911年將歷經三年研究的最終報告上呈給皇帝。其結果使整個帝國財政的資源重新分配,且突然反轉了長期的地方化趨勢。正如政治權威被突然地再集中于中央政府之手,中央也重新恢復財產資源的獨占。這對于國家建構來說是最為基本的。
最后,財政改革的重擔經由增稅的形式加諸地方人民身上。在清朝的最后10年,各層級政府的收入可能加倍了,而其中大部分是在1905年后的幾年內增加的。中央政府本身或省和地方政府強制實行了多種新規定,用以確保財政收入能上交。在一些省份有高達20%的附加稅收加到土地稅上,新的城市不動產稅也代表了可能的稅收來源。業已存在的網絡中,政府過去特許經紀商們每年支付少許的費用以獲得執照,現在則被動員作為政府收稅的代理人,直接對批發交易課稅。一些消費品的零售也首次需要“特種銷售稅”(excise tax)。在城市中,商業行會的庫房被沒收以滿足新式商會的花費,而在鄉下,用于負擔每年的節日和戲曲演出的寺廟捐獻被沒收并用于農村學校。最大的負擔是鑄幣稅形式的間接稅,以低于其金屬價值的面額來鑄造新的銅幣,以及發行無貴金屬擔保的紙幣。貨幣的貶值讓政府得利,但這代表大眾因通貨膨脹而增加了支出。
簡而言之,清政府在資助新政的過程中,有些措施得罪了所有人,雖然大部分的負擔無疑是加在貧民身上,但直接從中獲益者是很少的。然而,如果一個人接受這樣的邏輯:擁有一個強大、中央化而滲透力強的政府,對于20世紀的中國在面對多重威脅時是有用的;此問題之后就會變成:這些改革有多少是真正必要,而值得如此的花費?是否合理而有效率地推行這些改革?對于這些問題的答案,似乎反映了個別觀察者的理性立場。

免責聲明
本站部分內容來自于網絡或者相關專家觀點,本站發表僅供歷史愛好者學習參考,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本文地址:/zgls/jdsy/28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