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藝術是一種相對較新的文化構建,就創造而言,其價值僅僅在于審美。而在過去,人們提到“藝術”的時候,其含義往往指的并非藝術本身,而是一種與生產對象相關的、具備一定社會功能的工藝。
這種功能可能與某種儀式、宗教、族群意識,或是個人身份地位相關。在今天世界各地的許多社會當中,它依然存在。例如,在西方國家中,藝術品經常被富人們所收藏,作為其地位的象征或是金融投資。
想要了解“藝術”的起源,取決于我們如何理解這個詞。早期人類制造的物體,比如200萬年前簡單的手斧(參見此處),僅僅具有單純的實際用途,并沒有任何的裝飾元素,也沒有任何超出實際的需要——它們只是工具。

菏萊茵斯坦-斯達戴爾洞穴的獅首人身像
相反,一些新時期時代的石斧,工藝精細,而且經過一絲不茍的拋光。它們不是用來砍伐森林、拓展農田的,而是作為陪葬品來彰顯其擁有者的身份地位。
一直以來,“藝術”被認為始于大約4萬年前,是由舊石器時代中晚期的現代人創造的。菏萊茵斯坦-斯達戴爾洞穴的獅首人身像、“維納斯”雕像,以及拉斯科巖畫中的動物形象,被認為可能出于某種宗教的目的(參見此處)。在印度尼西亞的蘇拉威西也發現過同一時期的動物畫。所有這些作品所描繪和雕琢的形象都清晰可辨,但是最近的研究表明,有些抽象的“藝術”可能要比這些古老得多。
2013年,考古學家在直布羅陀的戈勒姆洞穴墻壁上,發現了網格狀的雕刻痕跡。這種類似井字形的標記距今至少3.9萬年。而值得一提的是,它是由尼安德特人創作的。研究人員確信,這項工作費時費力,不可能是屠宰動物時不小心留下的劃痕。他們認為,唯一的可能就是它們具有某種象征性的意義,這也證明了尼安德特人具有抽象思維的能力。
在戈勒姆洞穴被發現僅僅一年之后,古人類學領域再次受到震動。研究人員在爪哇的一處遺址中,發現了帶有模糊鋸齒圖案的蚌殼。令人吃驚的是,這種圖案是直立人在50萬年前雕刻上去的。實驗再次表明,雕刻這樣的“涂鴉”相當費事,絕非無意為之。因此,不管它的創造者目的何在,這件作品都顛覆了我們對祖先們何時開始抽象思維的論斷。
藝術不是一面反映世界的鏡子,而是一把用來改造世界的錘子。
——蘇聯詩人符拉基米爾·馬雅可夫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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